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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八批安阳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市管专家)人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11   来自:王如恩    点击率: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组织人社部门、市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驻安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安阳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市管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安办〔2006〕7号)要求和2016年人才工作总体安排,参考省和其他地市评审做法,经市人才和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开展第八批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市管专家)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坚持“识才、爱才、敬才、用才”,切实把做出成绩和贡献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为着力打造安阳经济升级版,建设区域性中心强市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市管专家选拔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德才兼备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靠实践和贡献评价人才原则。

    二、推荐对象及条件

   (一)推荐对象:我市各行业各领域(含驻安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为安阳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国家公务员、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人员,不列入推荐范围。

    (二)推荐条件: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社会,贡献社会,公众口碑好;学风严谨,崇尚真理,诚实守信,业绩突出,在同行业内有较高认可度和较大影响;专业技术人才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技能人才一般应具有国家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195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近5年来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国家发明专利金奖一二等奖前三位或三等奖首位人员,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组部“千人计划”,国家“万人计划”人选,长江学者、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人选、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中原学者、省科技创新杰出人才(青年)、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中原技能大奖、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河南省农村优秀人才等获得者。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首位人员;获得省、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

    2、自然科学研究领域中,取得具有较大科学价值的成果,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得到省内外学术界公认;担任国家、省重大科技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子项目主持人,“863”计划、“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子项目主持人;在安国家或省级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负责人,国家或省级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承担国家或省级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主持人。

    3、工程技术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成果,解决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难题,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产品,填补国内空白,做出重要贡献;或在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企业经营管理中,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社会责任感强,带领本企业进入全省“百强百高”企业、或连续3年以上在全省“百强百高”企业中保持同等以上位次、或把本企业打造成行业龙头企业,企业实现盈利情况好。

    5、教育领域,在推进教育改革和科技创新方面业绩突出;市级教学名师获得者;从事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管理和教学,成绩突出,受到市级以上政府表彰。

    6、卫生领域,医疗或护理技术有重大创新,疾控工作有突出贡献;医德高尚,医术精湛,同行和社会公认。

    7、长期在一线从事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工作,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服务等方面做出优异成绩,为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受到市级以上政府表彰。

    8、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体育等领域,专业水平处于省内领先,做出突出成绩的名记者、名编辑、名主持人、优秀出版人才、优秀文学艺术人才、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市宣传文化系统第一、第二批“四个一批”人员。

    9、其他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业内公认的特殊人才。

    三、报送程序

    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按隶属关系推荐人选。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严格按照《安阳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市管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安办〔2006〕7号),本着“好中选优,优中拔尖”的原则,认真组织所属单位进行推荐。

    1、各县(市、区)、开发区和示范区,由专家所在单位推荐,县(市、区)、开发区和示范区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在征求相关专业学会、行业协会意见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酝酿提出建议名单,组织对人选进行考察,并进行公示后上报推荐人选名单及材料。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人选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和示范区党委组织人事部门申报。

    2、市直单位人选,由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在经专家评审、组织考察后,报本单位党组(党委)研究确定并进行公示后上报。

    3、中央、省驻安单位直接上报。 由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经专家评审、组织考察,报本单位党委研究确定并进行公示后,将人选名单及材料上报。

推荐人选要严格按照市分配名额掌握,一般不得突破。

    四、报送材料

    各县(市、区)、各单位推荐人选的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安阳市市管专家推荐表》(A4纸双面打印,骑缝装订,一式3份)、《安阳市管专家人选登记表》(A4纸打印,一式3份)、《安阳市市管专家人选名册》(A4打印,一式1份)(含电子版,表样附后)。

    2、相关证明材料(A4纸,胶装,带目录):

    (1)自然情况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2)有关奖励证书和鉴定证书复印件;

    (3)有关著作的封面、目录及版权页;有关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和论文被核心期刊收录的证明复印件;

    (4)企业经营管理人选材料,还包括由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企业经济效益及安全生产情况证明材料,由税务、工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审计等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缴纳社会保障基金和审计等情况的原始证明材料;企业进入全省“百强百高”企业,或连续3年以上全省“百强百高”企业中保持同等以上位次、或把本企业打造成行业龙头企业且盈利情况好的,由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5) 担任领导职务的人选,须提供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和卫生计划生育部门提供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6)其他证明材料。

    五、几点要求

    1、选拔市优秀专家是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导向性很强。各县(市、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做好推荐上报工作。

    2、要严格按照条件推荐人选,坚持按照人选推荐程序办事,择优比选,真正把优秀人才推荐上来。对上报的人选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保证真实、准确、客观。对于弄虚作假、谎报成果、虚报业绩的,实行审核责任追究制。

    3、要在保证人选质量的前提下,注意推荐长期在一线工作、贡献突出的优秀人才以及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专家,注意推荐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社会组织中优秀人才,注意向教育科研生产一线人员倾斜。严格控制领导干部申报比例。

请各县(市、区)各单位务于2016年6月30日前将推荐人选材料分别报送市委组织部。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2-2550619

    电子邮箱:ayrcb@126.com

    附件:1、安阳市市管专家人选推荐表         

          2、安阳市市管专家人选登记表          

          3、安阳市市管专家人选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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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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